官名,汉置,与侍御史共掌平廷尉奏事,罪当轻重。《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御史中丞》:“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注:“时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罪当轻重。”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策置。领兵。程普自丹阳都尉迁此,领零陵太守。见《三国志·程普传》。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领兵征伐或驻守。《三国志·吴书·程普传》:“策入会稽,以普为吴郡都尉,
散阶名号。金朝置,为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二十四阶,秩从九品上。元朝沿置,为十四阶之第十三阶,正八品。明洪武四年 (1371) 亦置,以授正八品内官。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
官名。魏晋南朝尚书、中书、秘书等官署多置,掌宫廷图书。《宋书·吴喜传》: “为主书书史,进为主图令史。”魏、晋八品。后不详。官名。三国魏秘书监所属有主图、主谱令史,俱第八品,主作图谱之事。
官名。① 清朝负责宫廷宿卫及扈从皇帝之官员。从上三旗子弟中选才武出众者充任。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者,则入上三旗“行走”。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领。共分四等。顺治元年 (1644) 定各等员额; 一等侍卫
官名。即户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户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户部侍郎为司元少常伯,咸亨元年复为户部侍郎。见《通典·职官五·户部尚书》,参看“户部侍郎”条。
官署名。明初内廷宦官衙门。洪武十年(1377)始置,设监令,正五品,丞,从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从九品,掌太庙等各洒扫、香灯之事。十七年改名神宫监,所设官亦改。
官署名,辽朝置,掌南北院监察。其官有:南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总知中丞司事、南院左中丞、南院右中丞、同知中丞司事、南院侍御。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参见“山西部”。
官名。同“虞”。又称“吴人”。周朝置。掌山泽范囿。参见“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