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问使
官名。南宋为向金及蒙古求和、议和所派使臣。
官名。南宋为向金及蒙古求和、议和所派使臣。
官署名。清末京师治安机关。光绪二十八年 (1902) 设内城工巡局,三十一年设外城工巡局。掌督修京师街道工程,管理巡捕事务。初设亲王一人管理内城工巡局,后设管理内外城工巡事务大臣一人,由大学士、尚书内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侍卫”。
官名。明初户部北平部、刑部北平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北平部”。
官署名。清末学部总务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收储各种公文、函电、案卷、册籍,分类编号,兼管各省学务报告等事。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拟略远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拟骁雄将军等号。
官署名。北齐太子家令寺所统诸署之一,置令、丞,别领仗库、典作二局丞。隋朝沿置,令一员、丞三员。唐朝置令一员、丞二员,掌东宫库藏财货、出纳及土木营缮等事,又有计史一员。
军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海军舰队司令处”。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乾隆四年 (1739) 定,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遇缺题补实授,未指明何部者,掣签分部学习行走,遇缺由部照例铨补。
官署名。金朝置。属太常寺。掌社稷、祠祀、祈祷并听舍祭器等物。设令、丞领署事,秩从六品、从七品。曾设直长一职,章宗明昌三年 (1192)罢。承安三年(1198),设祝史、斋郎一百六十人。完颜永济大安元年
官署名。即“广西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