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子辖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其职掌为管理街道,治理拉萨之藏民,其性质与内地的警察相同。民国时期沿置。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其职掌为管理街道,治理拉萨之藏民,其性质与内地的警察相同。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见“登闻检院”。
官名。唐高祖武德五年 (622) 改右御卫为右领军卫,置二员,从三品,协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 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
官名。东汉置,属太常,秩六百石,领员吏四人,卫士十五人,职掌守高庙,案行扫除。官名,汉置,属太常,俸六百石,掌守庙、案行扫除。无丞;吏员四人,卫士十五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
官名。明初于各王府典服所置,一人,正六品,掌王府冠服之事。后罢。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大令、少令。
太平天国郡、县级地方官之统称。当时地方行政郡、县之上为省,其下则为军、师、旅、卒、两、伍,共六级,这六级长官均称“乡土官”。县设监军一人,郡设总制一人,皆由太平天国中央政府任命,管理地方政务,称为守土
同“赐命”。君主对臣下赐予物品、爵位或官职的命令。《谷梁传·庄公元年》: “锡命非正也。”《公羊传·庄公元年》: 王使荣叔来赐桓公命。”
因父兄功绩保任授予官职。汉朝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得任其同产(兄弟)若子一人为郎。任子一般为郎官,或太子官属。哀帝下诏废除,旋复。东汉因之,公卿、校尉、尚书均能任子弟为郎或舍人。东汉桓、灵时,宦
官署名。西夏设置,为地方军区机关。西夏之制,分全国为左右两厢,共设十二监军司。左厢六:一、神军司,驻夏州弥陀洞;二、祥祐军司,驻石州(在今米脂县西北);三、嘉宁军司,驻宥州;四、静塞军司,驻韦州;五、
官名。宋置东、西绫锦院使,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医官迁转之阶。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保和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