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郡兼理司法行政长官

郡兼理司法行政长官

自秦至西汉,地方实行郡县二级制,郡直接中央;自东汉至魏晋南北朝为州县之间的一级地方政府。隋炀帝与唐玄宗时又两度改州为郡,此后州郡仅为互名,如宋代无郡的建置,而常以郡代称州。郡的行政长官是太守,兼理司法。《后汉书·百官志》“郡守”条本注:“凡郡国皆掌……决讼检奸,……秋冬遣无害吏按讯诸囚,平其罪法……”自汉至南北朝,郡的佐理司法的掾属有辞曹史(汉置,主辞讼),贼曹掾(汉置,主刑罚),贼捕掾(汉置,主捕盗贼)、决曹掾史(汉置,主罪法事)、仁恕掾(汉置,掌治狱之事)、法曹掾史(两汉主邮驿科程事, 魏晋以后始掌刑法)、墨曹掾(魏晋以后置,掌治狱之事)。隋炀帝改州为郡时,郡太守的司法属吏有司法书佐、司户书佐,前者佐理刑事审判,后者佐理民事审判。

猜你喜欢

  • 左直史

    官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一人,具体职掌不详。永乐(1403—1424)初罢。

  • 内人

    1、指宫中女御、女侍,也称内御。《周礼·天官·寺人》:“寺人,王之正内五人。”疏:“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2、指宫婢。《后汉书·邓皇后纪》:“康以太后久临朝政,心怀畏惧,托病不朝,太后使内人问之。

  • 判司勋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勋司”。

  • 行义掾史

    官名,汉置,掌管学校教育,导民行仁义。汉各郡置学校,置掾史掌管,置经师教学。而鲁置行义掾史掌管学校教育,名称虽与他郡不同,但职事一样,都是掌教化、导民行仁义之官。掌教化之吏。见“郡教化史”。

  • 理事官

    官名。清入关前置。太宗崇德三年(1638),于六部、理藩院等机构设,员额不等。顺治元年(1644)改为郎中。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1724)复改郎中置。参见“宗人府理事官”。官名。清朝宗人府设此官,掌宗

  • 法部左参议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总核参议厅事务,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

  • 著作局

    官署名。三国魏明帝太和(227—233)中置,设著作郎为长官,其下设佐著作郎、著作令史等,掌国史的修撰,隶中书省。西晋初沿置,惠帝元康二年(292),以秘书典艺文图籍,故由中书省转隶秘书。一说转隶时间

  • 太子左赞善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赞谕道德、侍从文章。秩正六品。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员一人,隶詹事院。至元三十一年,太子薨,詹事院改徽政院,罢。其后置废不详。明、清称左赞善。

  • 左护卫司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各设左护卫司,以太保统领。下设左护卫等职。

  • 符节。①使臣所持凭信。多以羽、旄牛尾编制。《周礼·地官 ·掌节》郑玄注:“王有命,则别其节之用以授使者,辅王命者,执以行为信。”② 准许通过关卡的官方凭证。多用竹、玉、青铜等材料制成,刻有铭文。《周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