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墨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魏晋以后置,掌治狱之事,见“郡法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魏晋以后置,掌治狱之事,见“郡法曹”。
海关海事部地方机关三班之一。见“海事部”。
即长官。《墨子·尚贤中》:“贤者举而上之,富有贵之,以为官长。”《汉书·武帝纪》:“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诏曰……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蒸庶,崇乡党之训哉?”注;“谓郡之守尉,县
官名,汉置,掌助廷尉平审理朝廷直属监狱的罪犯。《汉书·杜周传》:“义纵为南阳太守,以周为爪牙,荐之张汤,为廷尉史。”官名。汉代廷尉的属官。掌决狱、治狱。《汉书·于定国传》记于定国为廷尉史,“与御史中丞
官名。北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始置,为从七品贴职,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0年)置,为贴职之一。
北朝对代表国家出使到其他政权的首席使臣之称。一般冠以使命名号,如聘梁使主、聘周使主、哒使主等。 其助手称使副。
官名。西晋置。为宿卫禁军将领之一,侍卫皇帝。《晋书·职官志》: “二卫始制前驱、由基、强弩为三部司马,各置督史”。北周亦置,为无职掌的散官,亦可作为起家官,正二命。武官名,晋置,为三部司之一。《晋书·
设官的制度。《管子·乘马》: “五聚命之曰某乡,四乡命之曰方,官制也。”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诸王府及侯、丞相、检点、指挥的属官,天王与诸王府所属分别以王号为称,如典天袍、典东袍、典南袍、典北袍、典翼袍、典燕袍、典豫袍,侯以下直称侯典袍、相典袍、检典袍、指典袍。
官名。东汉献帝兴平 (194—195)中置。《三国志·孙策传》:“(袁)术表策为折冲校尉、行殄寇将军。”晋、南朝宋沿置,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低者,八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八品上,北周改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凡制敕有所不便者皆许封驳,依例施行之常程公事不得辄有留滞,设知给事中事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不久废知给事中事,以本司隶银台司,由枢密直学士领之。后另设知封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