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曹尚书
官名。北魏前期置。尚书省都曹长官,协助尚书令、仆射综理各曹事务,位居诸尚书之首。为之者多兼侍中,常迁为尚书令、仆射或三公。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官名。北魏前期置。尚书省都曹长官,协助尚书令、仆射综理各曹事务,位居诸尚书之首。为之者多兼侍中,常迁为尚书令、仆射或三公。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八品。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八品。依例升迁右至灵,缺出由右至义升补。
官名。战国秦置,主铁官。《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大(太)官、右府、左府、右采铁、左采铁课殿,赀啬夫一盾。”
官名。清末各省咨议局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每局一人,由该局议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掌总理全局事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磬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掌君王饮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右御、冶工言王曰: ‘臣闻人主无十日不燕之斋。’”陈奇猷注: “右御当系典饮食之官。”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时隶巡警部。专司坛庙跸路警卫、稽查内、外城巡警事及应查、交查事件。置总办、会办各一人,帮办二人,委员三十四人。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通掌内史名籍,总督名职。明洪武十七年 (1384) 置,设令、丞、典籍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少监,各一人,左、右监丞各一人及典籍、长随
官名。西汉属少府,有丞。主宗庙祭祀之乐。惠帝时有乐府令夏侯宽,然《汉书·礼乐志》谓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所辖乐人众多。哀帝初有器乐、歌舞演员等八百二十九人。哀帝罢乐府,其中三百八十八人改属太乐令。
秦汉官吏印章。秦汉官印一般为正方形。有秩、啬夫等低级官吏则用长方形印章,相当于正方形官印之半,故名半通。《后汉书·仲长统传》:“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即半印,因长方形印为正方形印之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