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监主簿
官名。西晋水衡都尉置主簿一人。隋文帝仁寿元年(601) ,改立都水监,炀帝大业(605—618)中,置一人。唐朝沿置,从八品下,负责掌印、勾检稽失,纠举运漕 渔捕有违失者。北宋初不置,仁宗嘉祐三年(1058)复置,以京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一人,从八品,管理内外河渠、津梁、堤堰疏凿浚治之事。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都水监并归工部,遂废。
官名。隋唐宋,都水监均置主簿。唐制秩从八品下,掌运漕、渔捕的规程,纠举违失。
官名。西晋水衡都尉置主簿一人。隋文帝仁寿元年(601) ,改立都水监,炀帝大业(605—618)中,置一人。唐朝沿置,从八品下,负责掌印、勾检稽失,纠举运漕 渔捕有违失者。北宋初不置,仁宗嘉祐三年(1058)复置,以京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一人,从八品,管理内外河渠、津梁、堤堰疏凿浚治之事。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都水监并归工部,遂废。
官名。隋唐宋,都水监均置主簿。唐制秩从八品下,掌运漕、渔捕的规程,纠举违失。
周朝天子女儿的称号。《春秋·庄公元年》:“夏,单伯送王姬。”孔颖达疏: “以姬系王,不称女字,以王为尊,故系之于王。”汉代以后亦称帝王之女为王姬。
见“入内内侍省”。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武臣阶官,从七品。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从七品。
官名。又称“李”或“理”。上古时代掌狱讼的法官。周朝设置或称“士”或“司寇”。《鹖冠子·近迭》:“苍颉作法,书从甲子,成史李官。”陆佃注: “成史,盖以狱成告于正者。李官,士师也。”
官名。隋、唐内侍省内府局次官,皆置二员,正九品下。
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选拔制度。起源于东汉时代按品级评定人物的做法。班固在《汉书·古今人表》中把人物分为从上上到下下九等,将其所举的古今人物,分别填入这九等表中。东汉时选拔官员实行乡闾评议,其时清议名士的
官署名。南朝宋文帝元嘉十八年(441)置设郎。职掌与三国魏所置定科曹同,掌制定律令法规隶吏部尚书。南齐、梁、陈沿置。
官名。北周置,司卫上大夫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见“司膳寺”。
①春秋战国时闾里司门小吏。《墨子·号令》: “门有吏,主者 (诸) 门里管闲。”②战国及其后位尊者所设司门小吏。掌通报、登录往来宾客。《战国策·楚策四》: “(春申君)召门吏为汗先生著客籍,五日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