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邑
周朝封赐公卿大夫作为世禄的封邑。《周礼·天官 ·大宰》郑玄注: “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周召、毛聃、毕原之属在畿内者。”
分封制时代诸侯封赐所属卿大夫作为世禄的田邑。采邑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劳动者均为受封者所有,受封者世代享有采邑,并派出家臣对采邑的土地和劳动者进行管理。
周朝封赐公卿大夫作为世禄的封邑。《周礼·天官 ·大宰》郑玄注: “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周召、毛聃、毕原之属在畿内者。”
分封制时代诸侯封赐所属卿大夫作为世禄的田邑。采邑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劳动者均为受封者所有,受封者世代享有采邑,并派出家臣对采邑的土地和劳动者进行管理。
官名。秦、西汉为宗正副贰,秩千石,协助管理皇族外戚事务,参与审判宗室诏狱,由宗室充任。平帝元始四年(后4)改宗正为宗伯后罢。东汉复置,秩比千石。魏、晋、南朝沿置,或以他姓暂代。魏、晋、宋七品,梁四班,
官名。即长秋令。
东宫警卫机构。唐置,见“左右虞候府”。
官名。西汉始置,本为司农。景帝时改称大农,见《宋书·百官志下》。三国魏称为王国大司农,秩第七品。晋代复改称大农,为王国三卿之一。南朝宋齐梁陈与北魏、北齐之制与晋同。隋唐亲王国官亦有大农。唐制“秩从八品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十一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七人,掌审查实业事项。
官名。金设此官,掌管发行兑换纸币交钞等事务。详见“交钞库”条。
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十一年(1654)设。定额十八员,俱满缺。掌銮仪卫所属六司之治仪事。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米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杂任职名。唐置于京县或畿县,其职掌相当于州的司功参军事。参见“司功参军事”。
官名。麴氏高昌国兵部次官,协助兵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