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时指在太学等处官学学习者。唐朝指在太学学习之监生,其员额有规定。宋以后监生与生员有别。明清时代,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者,统用此称,即俗称之秀才。要接受本地方教官及学政之监督考核,
官名。即甲坊令。
官名。清末外务部考工司长官,光绪二十七年 (1901) 设。掌司事。正五品,奏补。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司次官,佐司水中大夫掌河渠疏浚,灌溉及舟船运输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司水司长官,称司水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神策军上将军下。
官名。明朝建文 (1399—1402)中于亲王府置,二人,以辅弼亲王。进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亲王待之以宾师礼。永乐(1403—1424)初罢。
官名。战国置。掌周王室酒政。《增订洛阳金村古墓聚英》第四五图·1银俑刻铭:“右受”,“中府,右酒”。
官名。或说西魏置为尚书省膳部长官。北齐置为都官尚书所辖膳部曹长官,六品上。隋朝改置膳部侍郎、膳部郎,唐朝复称郎中,从五品上,为礼部膳部司长官。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膳大夫、司膳郎中,寻各复旧。五代
官名。又名“总理衙门大臣上行走”。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之一种。同治四年(1865)始设。由内阁、各部院满汉堂官内特简,依原职品级入值办事。无定额。光绪二十七年(1901)省。
官名。匈奴置。以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独鹿王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