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作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造金银首饰、器皿,装修数珠、小刀等事。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一百七十六人。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造金银首饰、器皿,装修数珠、小刀等事。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一百七十六人。
吏名。从事笔译,设于州以上官署。辽道宗大康九年(1083),定译史迁叙等级。金制,役满一百二十个月,即可出职。元制,役满九十个月无过错,可出职。蒙古人译史出职,较色目人、汉人高一等。
官名。北周置。《北史·皮景和传》:“(皮信)降周军,授上开府、军正中大夫。”一说属夏官府。多省称为军正。下设军正下大夫以佐其职。正五命。
宋朝吏部发给官员的功过历。又称付身文字、付身文书。由官员随身携带,上级官府于其上批写: 该官员于某年月日奉某官司之命,差到干办某事,至某年月日替罢; 有无未结绝事件、在假月日、不在职月日,以及展磨减勘
官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秩从五品,置二员,下设副使一员。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六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名。唐代武散官从六品上称振威校尉。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宋沿唐制,品级与唐同。见《宋史·职官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年(1377)置神宫内使监,设令,正五品,丞,从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从九品。十七年改神宫监,改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一人,正八品。后再改置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官名。北魏置。掌兴造事务。《魏书·张衮传》: “(张)陵袭爵,后为赤城典作都将。”
使职名。唐穆宗长庆四年(824)已置,因张韶于染坊强役民夫,染坊使田晟、段政直被流放。见《旧唐书·敬宗纪》。官名。唐置,以宦官充任,掌丝枲币帛染色之事。《旧唐书·敬宗纪》“长庆四年四月”条有染坊使之名
官名。 周朝置。 掌制作鼓。 《周礼·冬官·考工记·人》: “人为皋陶。”郑玄注引郑司农: “皋陶,鼓木也”。孙诒让正义: “疑皋陶当读为鼛鼗”,《大司乐》有雷鼗、灵鼗、路鼗,则亦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