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副
官名。东晋、南北朝置,为队主副贰。北魏初为比视官,犯谴不得当刑,孝明帝时依中正之例,方可当刑。北齐左、右卫置,从七品; 太子二卫所置为从八品。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十二卫诸鹰扬府皆置,为队正之副。唐朝十六卫之亲卫、勋卫、翊卫各置二十员,正七品下; 诸卫折冲都尉府各置二十员,从九品下; 左右羽林军翊卫中郎将府亦置二十员; 亲王府亦置,从九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南宋时置为民兵统兵官。
武官名。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置,为队正的副职。唐沿置,亦称副队正,秩从九品下。参见“队正”。
官名。东晋、南北朝置,为队主副贰。北魏初为比视官,犯谴不得当刑,孝明帝时依中正之例,方可当刑。北齐左、右卫置,从七品; 太子二卫所置为从八品。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十二卫诸鹰扬府皆置,为队正之副。唐朝十六卫之亲卫、勋卫、翊卫各置二十员,正七品下; 诸卫折冲都尉府各置二十员,从九品下; 左右羽林军翊卫中郎将府亦置二十员; 亲王府亦置,从九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南宋时置为民兵统兵官。
武官名。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置,为队正的副职。唐沿置,亦称副队正,秩从九品下。参见“队正”。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土方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 设。 无定额, 正七品。 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官名,清朝光绪32年(公元1906年)置,属农工商部,无固定人数,正七品
官名合称。唐朝节度使、州郡僚属的统称。官名,掌批判文牍,为节度使等官的属员。唐代韩愈《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判司卑官不堪说,未免捶楚尘埃间。”白居易《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江陵府,三年作判司
宋朝宫观官名。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置,以宰相兼领。后用为祠禄官。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七曹即七兵,又称七曹郎。参看“七兵”。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江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乾隆十四年 (1749) 定制,设掌印御史
即“殿前副都点检”。
官名。隋于内侍省置奚官局,设令二人,丞二人。炀帝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改奚官局为奚官署,参用士人。唐复为奚官局,属内侍省,掌奚隶工役、宫官品命与宫人疾病治疗与丧葬之事。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
官署名。隋始置,为刑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司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凡门关的政令,早晚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