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
官署名。金朝置。掌酒业酿造及税收。设在课不及二万贯之地。置都监、同监各一员,领院务事。不及千贯之院务仅设都监一员。参见“酒使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酒业酿造及税收。设在课不及二万贯之地。置都监、同监各一员,领院务事。不及千贯之院务仅设都监一员。参见“酒使司”。
官署名。宋太宗时置,掌整顿三司废怠事务。官署名。宋太宗特置,属三司,掌整顿三司废怠事务。
官名。见“三司使”。
官名。同“大司工”。春秋时期始见。见《鄜大司攻鬲铭》。参见“大司工”。
见“对读”。科举考试的试务官。宋置,属贡院。凡试卷密封誊录后,将真本与誊录本送交对读所核对。由对读官指挥粗通文墨的大小使臣以对读的方式核对、订正誊录本的脱误。核对完毕,以誊录本送点检试卷官处,进行考校
官名。①魏晋南北朝与“仓部郎”互称,为尚书省仓部曹长官。唐朝置为户部仓部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庾大夫、司储郎中,旋各复旧。开元(713—741)以后以他官为出纳使,渐夺其权。五代
官名。西汉属少府,有丞。主宗庙祭祀之乐。惠帝时有乐府令夏侯宽,然《汉书·礼乐志》谓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所辖乐人众多。哀帝初有器乐、歌舞演员等八百二十九人。哀帝罢乐府,其中三百八十八人改属太乐令。
官署名。明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永乐十八年 (1420) 置,宣德十年 (1435) 罢。原掌交阯(今越南国北部) 布政使司巡按考察诸事。
官名。金朝司天散官。二十五阶之第七阶,秩从五品上。官名,金朝置,为司天散官,秩从五品上,为二十五阶之第七阶。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训方氏中士四人,掌教导四方之民。北周依其制置训方中士,正二命;训方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属太常寺,设太社令为长官,掌以时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主管其祭祀及扫除之事。官署名。宋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置,属太常寺。《礼记·祭法》:“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