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官署令丞
官名。北齐始于太子家令寺置食宫署,有令及丞,又别领器局、酒局二丞。隋唐沿置,唐制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饮膳之事。下设掌膳十二人,奉觯三十人。
官名。北齐始于太子家令寺置食宫署,有令及丞,又别领器局、酒局二丞。隋唐沿置,唐制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饮膳之事。下设掌膳十二人,奉觯三十人。
官名。西晋置。为宿卫禁军将领之一,侍卫皇帝。《晋书·职官志》: “二卫始制前驱、由基、强弩为三部司马,各置督史”。北周亦置,为无职掌的散官,亦可作为起家官,正二命。武官名,晋置,为三部司之一。《晋书·
唐以后对六部侍郎之别称。因尚书称卿,侍郎次之,故曰卿贰。又称“贰令”。侍郎别称贰卿。尚书为卿,故侍郎称贰卿。《旧五代史·职官志》天成三年敕:“累陟贰卿。”参看“侍郎”、“尚书”条。
官吏名,其职不详,疑是在门口检查出入证件的官吏。《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劳飨魏郡守令已下,至于三老、门阑、走卒,赐钱各有差。”
官名。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次官,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参见“织染丞”。
又译拽刺、移剌。契丹语,意为“壮士”、“勇士”。辽有拽剌军。又置旗鼓曳剌,护卫皇帝仪仗旗鼓。军中设拽剌司,掌边防侦候、传报军情。著帐局亦设拽剌官。金为枢密院、招讨司属官,司侦候与传送军情。架阁库曳剌为
见“资(1)”。
见“纠察在京刑狱司”。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丰九年(1859)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以至有“序补过速,见缺指捐”之指斥。
①汉朝对散郎之称呼。汉之郎官,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掌宫殿门户,出充车骑。没有固定职务的散郎称外郎。《汉书· 惠帝纪》: “赐民爵一级,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外郎满六岁二级”,“谒者、
即“内侍高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