饷司
南宋总领所别称。
南宋总领所的简称。参见“总领。
南宋总领所别称。
南宋总领所的简称。参见“总领。
官名。春秋宋国置,《左传·襄公九年》:“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使华阅讨右官,官庀其司。向戌讨左,亦如之”,“二师令四乡正敬享”。宋国有四乡,每乡一乡正,掌一乡政教禁令。杜预注:“乡正,乡大夫。”
官名。明初以凤阳为中都,置中都留守司,设左副留守一人,佐正留守统凤阳、长淮等八卫,防护皇陵。后改副留守只设一人,不分左、右,定正三品。
官名。北周置。《隋书·董纯传》:“ (纯) 在周,仕历司御上士,典驭下大夫。”一说属夏官府。正四命。官名。北周置,正四命,府属不详,可能是夏官府的属官。任此职者见《隋书·董纯传》:“在周历司御上士、典
春秋时郑国称管理边境事务的地方官吏。《左传·襄公十一年》: “郑人患晋、楚之故”,“使疆场之司恶于宋。”
官名。唐置,见“萨宝府”。
即“噶喇依章京”。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诸官巡幸扈从辎重之事。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宫官,掌诸宫巡幸扈从辎重之事。主官为夷离毕,下设敞史。
谋求禄位。《论语·为政》: “子张学干禄。”
官署名。元朝军府等级,秩从七品,统军五十名以上,置百户一员。
参见“行台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