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步司
官署名。唐朝后期河东诸镇皆置,设都虞候、判官,掌鞫讼刑狱。五代诸州沿置,改称马步院。
官署名。唐朝后期河东诸镇皆置,设都虞候、判官,掌鞫讼刑狱。五代诸州沿置,改称马步院。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宦官。掌供应豆类食具所盛的各种酱制食物。《周礼天官》: “醢人,奄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掌四豆之实”,“凡祭祀,共荐羞之豆实、宾客、丧纪,亦如之。为王及后
官场用语。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省试合格,因故未参加殿试,可赴下次殿试,称为还殿。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殿试的应举人因故不能殿试,可在下一次殿试时再行参加,称为还殿。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置。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三国时有此官,掌徒役。曹植《应诏》诗:“命彼掌徒,肃我征旅。”
官署名。宋仁宗天圣元年 (1023) 置,以枢密副使张士逊、参知政事吕夷简、鲁宗道总领,掌考校茶、盐、矾税岁入登耗,更立新法。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疡医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明置,为御酒房长官,掌造御酒。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官名。即火正,为司民事之官。《史记·历书》:“少皋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索隐:“按《左传》重为句芒,木正;黎为祝融,
清入关前“理政听讼大臣”之俗称。因以额亦都、费英东、何和礼、安费扬古和扈尔汉五人充任,故名。详“理政听讼大臣”。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吏部设侍郎右选,若命他官兼掌,则称右选侍郎。参见“侍郎右选”。官名。宋置,见“吏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