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术语。指受命掌管官吏选举。有时非吏部官员或吏部官员调任他职后,亦得奉诏典选,兼理选举事务。《北齐书·源彪传》: “(后主)天统(565—569)初,(彪)入为吏部郎中,迁御史中丞,典选如故。”
官署名,即御史府。《汉书·宋博传》:“是时御史府吏舍百余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因此,后称御史府为乌府或乌台。
官名。明清科举试中特设之官。明制,殿试设若干名,以内阁、六都、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正官及詹事府、翰林院堂上官充任。分看各试卷,详定高下,届期上殿读卷唱名。清制,会试中设,以朝臣进士出身者为之。负责在
女官名。北魏后宫女职。孝文帝时定为视三品。见《魏书·皇后列传》。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之。天官府宗师司次官,正四命。佐宗师中大夫掌管宗室事务,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废。官名。北周置,见“宗师中大夫”。
官署名。金为司农司派出机构,设于宣宗兴定六年(1222),于陕西及河南三路置司,设官五员。哀宗正大元年(1224),归德、许州、河南、陕西各置司农司,设卿、少卿、丞,分别为正四、五、六品。卿以下轮流出
官名,属执金吾。掌都船狱。如淳注而引《汉仪注》说:“都船狱令,治水官也。”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尉》。按:如说非也。
官署名,金哀宗正大三年(公元1226年)置。以学问该博、议论宏远者数人兼之。日以二人上直,备顾问,讲《尚书》、《通鑑》、《贞观政要》。名为经筵,实为内相。见《金史·百官二》。官署名。金正大三年(公元1
南朝宋初置太子屯骑校尉、太子步兵校尉、太子翊军校尉,合称太子三校尉,掌东宫护卫。齐梁陈之制同。
官署名。南宋置,属刑部,掌审问大辟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