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牒
文书名。宋朝任命状的一种。宋制,凡委任官员,有品者给告身; 无品者及临时差遣,不论职任轻重,皆给黄牒。敕授者由中书省、吏部奏授者由门下省颁给。
委任官员的证状。用黄纸书写。《宋史·职官三·官告院》:“元丰法,凡入品者给告身,无品者给黄牒。元祐中,以内外差遣并职事官本等内改易或再任者,并给黄牒,乃与无品人等。”
文书名。宋朝任命状的一种。宋制,凡委任官员,有品者给告身; 无品者及临时差遣,不论职任轻重,皆给黄牒。敕授者由中书省、吏部奏授者由门下省颁给。
委任官员的证状。用黄纸书写。《宋史·职官三·官告院》:“元丰法,凡入品者给告身,无品者给黄牒。元祐中,以内外差遣并职事官本等内改易或再任者,并给黄牒,乃与无品人等。”
官名。清朝盛京户部长官。额设一人,满缺,秩正二品。总掌部务。
官名。隋朝尚书省礼部所辖主客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607) 加为从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主客郎,后又改为司蕃郎。
州门下吏名。东汉公府有记室令史,掌章表书记文檄。北魏于司州置记室从事,见《魏书·薛辩传》。又《周书·长孙绍远传》记绍远之父雅,北魏时作牧寿春,有管记王硕。可能亦如记室之职。北齐司州亦置记室从事,其下并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原户部北平清吏司郎中而置,为户部北京清吏司长官,一人,正五品。十八年革。参见“户部北京清吏司”。
官名。汉、魏、晋皆置,主水曹,职掌水利。官名,东汉置,为郡县的佐官,掌管河流水道津梁等水利工程的修建。也简称水曹。魏、晋也沿置。见《后汉书·百官志》、《晋书·职官志》。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卫属官,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领直卫副都督。五品上。官名。北齐设左右卫府,掌左右厢,其属官有直卫正都督、直卫副都督。见《隋书·百官中·左右卫府》。
官名。西周置。掌田猎。《左传·襄公四年》: “兽臣司原,敢告仆夫。”杜预注: “虞人掌田猎”,“兽臣,虞人”。“虞人”的别称,掌田猎。《左传·襄公四年》:“兽臣司原,敢告仆夫。”集解:“兽臣,虞人。”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佐勋武前锋正都督统勋武前锋五职,禁卫宫掖。从七品。
官名合称,汉魏边郡皆置,为塞曹正副长官,掌边塞事务,也奉命出使。《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遣塞曹掾史张政等因赍诏书、黄幢,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
官名。吏部司勋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员一人,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司勋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置,员二人,从六品上,掌校定勋绩及授予勋官告身等事。北宋前期不预司勋之事,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