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封疆大吏。尧时有四岳,分掌四方诸侯;周有方伯,为诸侯之长。后代把四岳方伯简化为岳伯,并用来指封疆大吏。《明诗别裁五·(何景明)陇石行送徐少参》:“熊轼朱幡今岳伯,豸冠白笔旧台臣。”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六品。官名。北齐置,详“直入正都督”条。
文书名。清朝高级官衙间相互行文时使用的平行文书。如在京部院衙门之间、各部院与各省总督、巡抚、将军、都统之间、总督与巡抚之间等相互行文时均用之,文武衙门之间,如督抚与提督、巡抚与总兵、布按二司与参将、游
官名。明朝国子监属官。洪武十三年(1380) 于掌馔厅设,一人,未入流。掌监生饮食事务。
北宋贡举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传、三礼、学究、明法部科统称。其地位次于进士科。经礼部试、殿试合格,即获本科及第、出身或同出身。神宗时罢,命诸科举人改应进士科。哲宗时复设春秋科通礼科等,又立经明行
参见“左民郎”。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洛州置,长官牧以亲王遥领,牧缺尹行其事; 复长史为尹,通判府事; 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寡; 置少尹二人,掌贰府事,岁终更次入计;又有司录参军事二人、
官名。唐德宗贞元四年(788)以后置,与左右街大功德使、东都功德使总领僧、尼之籍及功役。
官署名。元朝置。顺帝至元六年(1340)置。掌完者忽都皇后财赋等事,正二品。设院使六员,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二员。将昭功万户府司属,集庆路钱粮并入,有司每年验数拨付资正院。正官皇后死后,册立完颜忽
官制用语。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除名降为平民,称为勒停,又称停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称为勒停或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