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清朝大臣。字君锡。蒙古正黄旗人。道光十八年(1838)进士。同治元年(1862),任甘肃布政使。六年(1867),赏三等侍卫,为驻藏帮办大臣。七年,升驻藏办事大臣。八年,整顿藏务。十年(1871),以
佤语音译,意为“投靠”。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一些因生活困难而投靠他人的人的称呼。帮助主人生产劳动,主人供其食、衣、住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但不给任何工资。对主人称呼视年龄大小,多称阿叔、阿哥,若年龄相仿
女真族所建朝代名。收国元年(1115),完颜阿骨打所建。首都初为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子)。贞元元年(1153),迁都燕京,改名中都(今北京)。贞祐二年(1214),迁都南京(即汴京,今河南开封)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都尔根诺尔之南,东至沙尔丹接本部左翼左旗及军台界,西至库克赛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及中后右翼左旗界,南至得尔毕乌兰赛尔接本部左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北至察汉赛尔接军台及札哈沁游牧界。有
见“佑宁寺”(1087页)。
西夏钱币名。铸于夏惠宗大安年间(1075—1085)。传世有铜质大小多品;有背无文、背俯月与折二钱等几种。
见“唆鲁和帖尼”(1865页)。
蒙古族建房习俗。蒙古语称作“铁哈桂尤勒根”意为杀鸡。流行于内蒙古东部地区。源于汉族建房以公鸡冠血涂梁习俗。蒙古族古代以游牧为业,住毡包。明朝后期,大批汉族移居蒙古地区,“造室力农”,部分蒙古族亦开始半
古地名。高句骊筑。因在南苏水流域得名。故址因对南苏水所在看法不同,众说纷纭:或依《辽史》苏州条指在今辽宁金县境内;或说在赫尔苏河(东辽河)流域;一说在辉发河上游;旧有说与苍岩城在今朝鲜顺川、殷山地,今
见“总制院”(17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