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一种集团与集团或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交换妻子或丈夫的婚姻形式。萌芽于两合氏族外婚制阶段。当时禁止男女在本氏族内互相婚媾,而是甲乙两氏族结成互婚联盟,各以对方氏族之异性为夫妻。此称直接交换婚。由于两个氏族
旧时京族地区负责村寨“哈亭”(神庙)烧香之人。由村寨“嘎古”(长老)推选,经神前占卜而定,任者必须人财两旺、儿孙满堂和妻媳俱全,且任职前要为群众抬过棺材和为神庙服过杂役。任期为3年,任职期间可耕种神庙
见“布智儿”(468页)。
见“隗衍突厥部”(2135页)。
明代东蒙古部名。意为捕獭者。明中期,服属满都鲁可汗。其首领鸿郭赉因惧失去领地属民,出面离间满都鲁与其侄孙孛罗忽济农的关系,被满都鲁杀死。
?—913辽初名医。字海邻。契丹族。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族弟,于越※耶律辖底子。史载其善骑射,有臂力,被阿保机誉为“万人敌”。于医尤精。传称:“视人疾,若隔纱睹物,莫不悉见。”(《辽史》卷112)阿保
见“四部医典”(555页)。
见“乞伏国仁”(124页)。
?—1430藏传佛教噶举派僧人。又名王仁波切仁钦贝杰。藏族。曾任止贡寺座主。明洪武十八年(1385),明赐“必力工万户府印”。永乐十一年(1413),明帝封其为阐教王,并赐彩币印诰。领地在今西藏墨竹工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温迪痕、温迪掀、温的罕、温特罕,《高丽史》作晕底宪。来源于部名。原散居统门水(今图们江)、胡论水(今拉林河支流活龙河)、移里闵河(今吉林省境饮马河)等地。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