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云
参见“初云”(1172页)。
参见“初云”(1172页)。
?—530北魏宗室。本名亮,字仕明,后改名或,字文若。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玄孙,临淮王昌之子。宣武帝元恪时,承父爵为济南王。有才学,少与从兄安丰王元延明、中山王元熙并以宗室博古文学齐名。
书名。清代宁波龚柴著。1卷。书中简略叙述苗民之居住、饮食、交易、服饰、婚丧、刀耕火种等。辑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回、东乡、保安、撒拉等族婚姻习俗。又称撒喜。流行于甘肃、宁夏,青海、福建、河南、山东等地。源自古代波斯、阿拉伯人婚礼中之“撒金豆”及宗教信仰之俗。侨居中国的波斯、阿拉伯穆斯林巨商结婚时,于婚礼当天在女
金大臣。本名牙哥,字全道。懿州(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胡土虎猛安人。女真族。奥屯氏。大定二十二年(1182)进士。由蒲州司侯,升校书郎兼太子司经。累迁翰林待制,权户部侍郎,佐参知政事胥持国治河。以功授河
南诏名产。又称红藤杖或朱藤杖。《太平御览》卷995引《云南记》云:“云南出藤,其色如米,小者以为马策,大者可为柱杖。”传说赤藤杖乃赤龙胡须所变,滇池水神将此献给人间。韩愈的《赤藤杖歌》有“共传滇神出水
1624—164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孙,贝勒※阿敏第四子。因其父于天聪四年(1630)坐罪,被废为庶人。后复入宗室。顺治五年(1648),随郑亲王济尔哈朗进军湖广,镇压反清斗争
地名。清宣统二年(1910)置。汉为越嶲郡所辖卑水县地,沿至南朝宋。齐、梁时属越巂僚。宋归沙麻部。元初属中县,中叶改置北舍县,隶建昌路。明隶建昌卫。清乾隆(1736—1795)间设交脚汛衙门。同治七年
藏语音译,意为“小头人”。参见“达诺”(723页)。
见“赫哲族”(2422页)。
?—506北魏起义首领。又作王法智。秦州(治今甘肃天水市)人。族属休屠胡(又作屠各胡)。宣武帝正始三年(506)正月,聚众起事,拥兵两千,自号王公,后举秦州主簿羌人吕苟儿为主,改元建明,置百官,攻周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