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司制度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见“破六韩”(1847页)。
唐代南诏第十一世王祐世隆谥号。见“祐世隆”(1766页)。
水族称一片地方为埲。元朝在今贵州荔波县地置州,分16埲。设土司后,为土目一级行政单位。设埲目总理其地事务。至元十三年(1276),降州为县,改属湖广行中书省庆远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
即“屠耆王”(2133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喀尔喀河。东至锡林呼都克接呼伦贝尔界,西至沙喇特格克接本部左翼后末旗界,南至什布都尔诺尔接本部左翼前旗界,北至布隆达尔素接呼伦贝尔界。有佐领4。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
敕勒袁纥部首领。其部原居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后屡为北魏所破,部分迁入漠南。北魏太和二十二年(498),北魏征发四镇敕勒征南齐,因敕勒之众不愿随魏军南征,遂推其为首领,聚众举兵,欲北投柔然,击败前
明代云南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置。辖地在腾越城北龙川西岸的界头与曲石之间。原为瓦甸长官司,于宣德二年(1427)置,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五年十一月升为瓦甸安抚司。不知何时始废。一说正德六年(
见“二十四史”(6页)。
①(1281—1311)元朝第三代皇帝。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曾孙,※答剌麻八剌长子。蒙古语尊称曲律皇帝。成宗大德三年(1299),以宁远王阔阔出总兵北边,怠于备御,受命代之。四年,破叛王海都军
吐蕃城名。又作移公城。故址在今甘肃夏河县境。公元11世纪初,河州(今甘肃临夏)吐蕃首领耸昌厮均曾迎吐蕃赞普后人唃厮啰于该地,欲立文法以号令诸部。宋崇宁二年(1103),被宋军占领,改为循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