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稽部
见“窝集部”(2297页)。
见“窝集部”(2297页)。
1595—1632满文改造者。满洲正蓝旗人,觉尔察氏。世居觉尔察,以地为姓。博洛孙。散秩大臣艾密第三子。9岁即通满、汉文义。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奉清太祖努尔哈赤命,居于宫禁,记注朝政、起草诏令
清代内务府、宗室王公府所属从事打猎及采捕等役的包衣壮丁。畿辅者如密云的枪手、鹰手,东安、武清的雀户;盛京等处的网户、猎户;吉林打牲乌拉的珠户、参丁等,是为牲丁。吉林打牲乌拉总管(正三品)所辖牲丁,包括
黄帽派喇嘛寺。藏名“吉金铃”。蒙古名“博达夏格松”,意谓“圣仁仁慈之庙”。位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城西北。相传始创于13世纪初。后经六次迁建。清光绪二十四年(1899,一说为1886—1890)始
见“武溪”(1285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匈奴官名。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设置。汉代为中下级带兵官,隶属匈奴二十四个“万骑长”。地位不固定,依部众多寡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匈奴又有※大当户之职。晋代,则有左当户、右当户之分
古地名。见“昔木土脑儿之战”(1346页)。
?—1760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清札萨克辅国公丹济拉孙,※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同高祖兄弟。乾隆二年(1737),袭札萨克固山贝子爵。十九年(1754),受命乾清门行走,获双眼花翎。翌年,清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杆”。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中的萨满(巫师),在其住房西侧立神杆3根或4根,作为祭神献供物之处。立3根的,中间一根高一些,长丈余,上绘有蛇、龟、虾蟆、,四脚
见“亦不剌”(8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