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1419—1482明代藏传佛教高僧。壤塘曲尔基寺(位于今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第一世活佛。嘉绒夏王贝木宗人。藏族。出身贵族之家。初拜仁钦贝为师,受沙弥戒,赐法名为米旁杰瓦尚波,学习《三律仪取舍
?—401十六国时期后燕大臣。鲜卑段氏。太后段氏之兄子。官前将军。长乐二年(400),以事受牵连,避罪逃辽西,后返还认罪,获宥,封思悔侯,尚公主。以国君慕容盛施峻刑,多猜忌,宗亲勋旧人不自保,于次年暗
见“耶律宗真”(1315页)。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分为三等。后金天命五年(1620),分世爵之一——总兵官为三等。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一、二、三等总兵官对等改为一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中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的官名。一译作丁卢。如史载宋庆历五年(1045)闰五月,西夏派遣使臣鼎罗威明叶云等赴宋朝谢册名。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见“绰罗斯南右翼头旗”(2143页)。
书名。宋洪皓撰。三卷。成书于绍兴二十六年(1156)。皓字光弼,江西鄱阳人,政和(1111—1118)间进士。南宋建炎三年(1129),以征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出使金国,被拘留燕京15年,其间随笔录有关
清代著名壮族诗人。广西永宁州(今永宁县西北)人。自幼苦读,立志任途,青年时曾于乡试中举,后多次赴京应试均落第,被聘湖南同考官。40岁时至武级县任教谕,后曾主持桂林秀峰书院。不久复出仕途,任江阴县令,为
1242—1310元初典膳官。契丹族。祖曷鲁,典内膳,为近臣。中统元年(1260),奉命侍皇太子真金。后随忽必烈北讨,论功,赐白金百两。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典膳令。成宗铁穆耳即位,加朝列大夫,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关于牛租地租制度。(1)开垦的山荒、鱼塘,如有业主,5年后交租;5年后如业主索讨,应支付开荒费。(2)所租牛只被人偷盗,除赔偿牛外,应交牛租。(3)租牛尚未种田即死去,不必赔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