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和勒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元明时期蒙古的大领地。蒙古语音译。亦作兀鲁昔、兀鲁孙等。原意为“百姓”。随着蒙古部族、民族、国家的产生,也表示部族、民族联合体,并有了国家的含义。如蒙古部落联盟称为“蒙兀儿兀鲁思”。蒙古汗国建立后,
?—1643清初官员。居翁牛特部。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后,与多尔济塔苏尔海谋降后金。同年,皇太极征明,至波硕兑,与多尔济塔苏尔海等五宰桑丁壮700余
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曾孙,晋王※甘麻剌子。至元三十年(1293),出镇云南,赐梁王印。元贞二年(1296),遣位下怯薛军(护卫军)镇压元江起事者。大德五年(1301),遣云南行省平章幢兀
元末戏曲家、诗人、书法家。又作木仲毅、穆仲义。回回人。先世西域人。曾为国子监生,历官江浙行省宣使、行省左右司员外郎。为人谨慎,深得上司下属称道。元末,弃官避居松江(今属上海市)。明初仍躬耕于海上(上海
①见鄂尔多斯部领主“谔巴卓哩克图”(2129页)。 ②见多罗土蛮部领主“著力兔歹成台吉”(1988页)。
佤语音译。“克里姆”意为“大伙做”,“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合伙耕种的称呼。佤族社会虽以个体家庭为经济单位,但普遍存在二三户联合耕种,其原因有:耕地为双方所有,一方缺乏土地、种子或
朝鲜族祭祀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从冬至数起第105天为寒食日,为清明前一日。是日,人们携带供品纷纷到祖先坟地扫墓祭祀。此俗可能源于汉族之“寒食节”。相传春秋时晋国介之推辅佐晋文公重耳回国后,隐居山中
见“阿史那斛勃”(1233页)。
元朝官员。高昌畏兀儿人。婺州路达鲁花赤※铁哥术之子。幼事真金太子于东宫。至元十五年(1278),为中书省宣使。尝使河南,适遇汴(今河南开封)、郑(今河南郑州)大疾疫,命所在村廓构室庐,备医药,以治病者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62439人(1975年)。18世纪中叶以前,主要居住在浊水溪一带,后逐渐向东迁移,分布甚广,从台中县的埔里至东部花莲港以北的广大山区,沿浊水、北港、大甲、大安、后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