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覩姑
见“耶律余覩”(1313页)。
见“耶律余覩”(1313页)。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
早期藏学家。精通藏语文及藏族历史、宗教及文化。与藏族通婚,与藏族联系密切。从30年代起,即发表有关藏族的著述。 《康藏前锋》、《康导月刊》多载其文。其论述多取材于藏文原著及藏族学者,从其学者多人,其口
见“札木哈卫”(434页)、“写猪洛卫”(425页)。
见“佑宁寺”(1087页)。
唐代南诏政治区划之一。亦称开南节度。为南诏新拓区,治银生城(今云南景东),命大军将任节度使,兼管军事及行政。辖区包括哀牢山和澜沧江中游之间的地带以及澜沧江下游今西双版纳地区。《云南志》(《蛮书》)载其
古族名。魏晋南北朝时对柯尔克孜族先民之称呼。又作结骨、契骨、护骨等。曾先后受鲜卑、高车、突厥等统治。有的学者认为※拓跋部时“七分国人”,以其兄“为纥骨氏,后改为胡氏”,此纥骨氏,即是柯尔克孜族先民。※
?—1185金大臣。本名移敌列。虞吕部人。契丹族。移剌(耶律)氏。通契丹、汉字,授尚书省令史,擢右司都事。海陵王正隆六年(1161),兼领契丹、汉字两司都事。世宗大定二年(1162),为真定少尹,入为
见“番汉合时掌中珠”(2265页)。
参见“第巴”(2071页)。
见“把城卫”(10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