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土族官员,东府第一代李土司。青海西宁人。先世自称为西域沙陀突厥李克用之后。元末任西宁州同知。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都指挥忠显校尉,经略河湟,后进西宁卫指挥佥事,升指挥使。受命招抚各部族
见“北得里”(533页)。
483—497北魏太子。字元道,又字宣道。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长子。生而母死,由冯太后抚视。太和十七年(493),立为皇太子。十九年,奉诏赴平城奔太师冯熙之丧,其进止礼仪,皆是父所定。父每
见“文干”(385页)。
藏语音译,意为“平民”。吐蕃社会等级之一。不同于奴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经济权力。有纳税义务,但可不承担劳役。是时该等级人数不甚多。
见“于越”(58页)。
1249—1301元朝大臣。字寿卿。畏兀儿人。札鲁忽赤(断事官)唐古直之孙,达鲁花赤(镇守官)唐骥子。早年丧父,由母教之读书,通诸方语言,尤精音律。中统(1260—1264)初,质于元廷,廷习学蒙古字
书名。清军镇压广西各民族农民起义纪事。4卷。清苏凤文(字虞阶,贵州贵筑,今贵阳人,汉族)撰。成书于清末。内容以时间为序,记述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时期,广西境内各民族农民革命情况及清军镇压之始末。为研究广西
?—1811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五子。乾隆三十一年(1766),从兄鄂罗木咱卜赴伊犁办理屯田事宜。三十八年(1773),叙功,获孔雀翎,五品秩。四十一年(1776),
见“昆憨”(14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