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同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见“恰克拉”(1725页)。
1866—1940近代学者。字叔言,号雪堂。浙江上虞人。1896年在上海创办《农学报》,反对戊戌变法。后创办东山学社。历任湖北农务学堂、江苏师范学堂和京师大学堂农科等校监督。1924年应清废帝召入值南
西夏文卷子式职官封号图表。木刻本,现存4个残卷。其中5921号卷面20×51厘米,从中间分成两列,自太皇、皇帝、皇太子以下分为七品:上品、次品、中品,下品、末品、六品、七品,与职官七品不同。每品左右横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夏历正月十五日“初昏,持炬登高,谓之迎月”。另据李朝金迈淳《洌阳岁时记》正月条载,是日初昏,农家“束炬点火成群,向东而
?—1127金宗室、大将、开国功臣。一名宗杰,本名斡鲁补,亦作斡离不、斡里不、讹鲁补。女真族,完颜氏。阿骨打次子(《大金国志》作第四子。江南人误作“二太子”)。历随父征西夏伐宋,常侍左右。天辅六年(1
见“扫寨”(754页)。
建州女真诸部之一。位于苏子河下游及苏子河与浑河会合点附近。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清源满族自治县西南,抚顺营盘东北一带,约西邻浑河部,东南有苏克苏护河部,西南为苏子河下游地区及五岭一带。属城及寨
蒙古语,元译“奴婢”。古代蒙古社会中的一种隶属人口,一般为父权家长管束下的奴仆。主要来源于战俘。战败部落人丁(多为幼童)被俘后分给战胜者各家,世代为奴。亦有因贫困或犯罪沦为者。据《元朝秘史》,已出现于
书名。清马思喀撰。1卷。是书为作者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随裕亲王福全北征噶尔丹时所作日记。始于当年四月二十日,迄于九月十三日。凡行进期间沿途见闻,俱按日记述。为研究乌兰布通战役重要史料。
即“高泰祥”(19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