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颜讹出虎
金将领。隆安府(治今吉林农安县)猛安人。女真族兀颜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历官尚书省令史、顺天军节度副使,治书侍御史、刑部员外郎、单州刺史、户部郎中、河东北路按察副使、同知大兴府事、秦州防御使。因丧去官,起复泗州防御使,迁武宁军节度使,徙河平军,兼都水监。因在武宁军任上,奏军功不实,降沂州防御使,后迁汾阳军节度使兼经略使。兴定二年(1218)九月,蒙古军攻汾州,城破战死。
金将领。隆安府(治今吉林农安县)猛安人。女真族兀颜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历官尚书省令史、顺天军节度副使,治书侍御史、刑部员外郎、单州刺史、户部郎中、河东北路按察副使、同知大兴府事、秦州防御使。因丧去官,起复泗州防御使,迁武宁军节度使,徙河平军,兼都水监。因在武宁军任上,奏军功不实,降沂州防御使,后迁汾阳军节度使兼经略使。兴定二年(1218)九月,蒙古军攻汾州,城破战死。
阿昌语音译,意为“寨老人”。旧时云南德宏州阿昌族地区早期农村公社氏族长老称谓。村社一般由若干个氏族组成,由每个氏族推举1人为寨老,与村社首领(阿昌语称※“作借”)共同商议村寨事情,并协助村社首领处理寨
清朝将领。纳西族。云南丽江人。自幼聪慧,好读经书。及长,在杨玉科帐下委办白井盐务,筹运军响。因勤劳务实功,赏戴花翎,以都司秩委署云龙州三七汛把总,后补龙陵左哨千总,兼办剌井盐务。同治十年(1871),
土司名。位于今湖南西部。元末为羁縻州地,以田胜祖任洞长总管。明洪武三年(1370),内附,升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宣慰司所辖六长官司之一。田氏世袭长官职,世有其土,传13代。至清雍正五年(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
即清代六部等衙门所设的“员外郎”。参见“一齐下喇哈番”(1页)。
清归化城土默特二旗之一。参见“归化城土默特右翼旗”(523页)。
见“叱六于”(543页)。
渤海宗室、大臣。渤海国第二世王※大武艺从兄。唐开元十四年(726),武艺遣同母弟大门艺等率兵攻黑水靺鞨,至前线,门艺致书武艺,极力谏止,取怒武艺,被夺兵权,遂遣其代门艺领兵。
桥名。位于今北京市西南永定河上。辽代,卢沟河东西之民,每候河水浅时置小桥以渡。辽末金初,改造“浮桥”以通东西。大定二十八年(1188)五月,金世宗因卢沟河为使旅往来之津要,诏令建石桥,未行而卒。章宗继
书名。又名《吉林统志》。清萨英额(满洲正黄族人,字吉夫)撰。10卷。成书于道光七年(1827,一作六年)。作者道光年间在吉林将军衙门任职,受将军富俊之委撰。其在自序中言:“天下府州县莫不有志,盛京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