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参见“达磨赞普”(736页)。
即“冉瞻”(564页)。
1599—1639清初宗室重要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孙,大贝勒※代善长子,初封台吉。后金天命六年(1621)奉命统兵略明奉集堡。参加辽沈大战,追击明总兵李秉诚至白塔铺。随父攻扎鲁特部,
藏传佛教教派名。系噶举派之一支。源出达布派。创派人为喇嘛祥(1123—1193),因在蔡地方建蔡公塘寺,故又名祥蔡巴。其人早期依达布拉结弟冈波巴学法,传“俱生和合大手印”,以此立派传法,谓之蔡巴噶举。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一译作谟介。如史籍载宋元丰七年(1084)十一月,西夏派遣使臣摩格蔑密裕赍表赴宋朝进贡。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书名。元黄溍(1277—1357)撰。43卷。内初稿3卷,临川危素编次;续集40卷,门人宋濂、王祎编次。作者婺州义乌(今属浙江)人,字文晋、晋卿。延祐进士。历任台州宁海县丞、诸暨州判官、国史院编修、翰
1327—1366明开国前将领。定远(今安徽定远县)人。回族。元至正十四年(1354)于濠(今安徽凤阳东)归顺朱元璋,授万户。曾在洪山寨(今安徽毫县西南)以百骑破敌7千。从克滁(今安徽滁县)、和(今安
明代云南芒市傣族首领。芒市旧日怒谋,又曰大枯赕、小枯赕,即唐史所谓茫施蛮,洪武十五年(1382)置茫施府(治所即今云南潞西县驻地芒市)。原为芒市陶孟(傣族地方大头目)。曾追随麓川宣慰使思任法侵扰各地。
见“颇罗鼐”(2139页)。
部分瑶族自称。分布在广西都安、巴马、田阳、河池、百色、南丹、忻城、宾阳、上林、马山、田东、隆安、平果、德保、来宾、宜山及云南富宁等地。大多居于山区,男女外出多背竹篓,故有“背篓瑶”之称。操“布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