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645隋末唐初东突厥贵族。又称李思摩、思摩。阿史那氏。咄六设之子,※启民可汗染干从弟。唐朝扶立之东突厥可汗,称乙弥泥熟俟利苾可汗。隋开皇(581—600)末,启民可汗附隋南下后,被碛北诸部奉为可汗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斡罗、斡鲁、兀勒。来源于部名。原居今黑龙江、乌苏里江合流处以东近海处,金景祖乌古鹖时迁居按出虎水(今阿什河)北。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如有的猛安迁到盖州(治今辽宁盖县)。后
即“吴八月”(1073页)。
参见“月祭”(374页)。
见“马岗地”(170页)。
?—349十六国时期后赵宗王、将领。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石虎子(一说石勒子)。初封左卫将军,后赵太和三年(330),封太原王(一作平原王)。延熙元年(333),徙封章武王。次年
部分拉祜族自称。“普”为“银”或“白”之意,故汉称“白拉祜”。分布在云南的景东、镇沅、景谷、普洱、思茅、元江、墨江等广大区域。参见“拉祜族”(1370页)。
蒙古族一支,漠西蒙古诸部总称。蒙古族oirad的汉译,蒙元时期译为斡亦刺、外剌、外剌歹,明代译为瓦剌,清代译为卫拉特等。汉语“亲近”之意,常引申为“近亲者”、“邻近者”、“同盟者”。一说意为“林木中百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称多县城附近,与称多部落杂处。百户住卡昂庄。以农业为主。清雍正年间(1723—1735)西宁办事大臣达鼐勘界后,部众多为德格土司所属石渠、邓柯等地移民,原寄居称多、拉布、固察等地,后
?—1814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完颜氏。乾隆四十六年(1781),由举人考授国子监助教。五十二年(1787),中进士,改庶吉士。五十六年(1791),考试满洲科甲出身,于京堂翰詹各员列第一,奉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