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魏武悼天王
见“冉闵”(564页)。
见“冉闵”(564页)。
西夏文契约。1页19行,页面48.5×22厘米。行款与汉文契约相近。正文11行。记西夏天盛庚寅二十二年(1170)党项族寡妇耶和氏宝导卖地22亩,值骆驼四匹。旁人不得过问,本人不能反悔,若反悔当依法受
清代兵制之一。为清政府统治中国的基本武装力量。由满、蒙、汉以及其他各族的※“旗人”组成,故名。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清太祖努尔哈赤以18年来所累编的※牛录,初建为黄、白、红、蓝四旗,四十三年(1
因发现于今新疆温泉县阿尔卡特草原,故名。现存新疆博物馆。通高285厘米,脸型宽圆,蓄八字胡,身著翻领大衣,腰束带,垂系小囊,配剑及短刀,左手扶剑柄,右手举杯,至胸前。系6至9世纪突厥人遗物。为研究古代
?—前637春秋时晋国大夫。出身于白狄狐氏。字伯行。其女适晋献公,生晋文公重耳。以外戚在晋任职,封大夫。周惠王二十一年(前656),晋国内乱,翌年,其二子狐毛、狐偃随晋公子重耳出亡,入白狄避难12年,
朝鲜族民间娱乐游戏之一。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相传始于朝鲜三国时期,多在农历正月进行。游戏时,人分几组,玩具备三样,即棋盘、4个棋子和柶子。柶子,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载:“赤荆二条,剖作四只,名
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的语支之一。早期的分类法包括满语、锡伯语、历史上的女真语以及赫哲语、那乃语、乌利奇语、奥罗克语、乌德盖语、奥罗奇语。较新的分类法只包括前三种语言。也有人认为赫哲语、那乃语等应该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参见“钹汗国”(1875页)。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
见“木箭”(2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