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见“忽汗河”(1487页)。
?—1864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戴佳氏。道光十六年(1836)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二十年(1840)累官署理藩院左侍郎。二十一年,充殿试读卷官,与大学士王鼎赴河南查办祥符决口事。二十二年,署东
1837—1873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尧衢。土司安世荣遗腹子。幼袭西昌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之职,驻今西昌市北礼州。父死后,因庶母沙马氏与生母龙氏争印、夺家产,不能敌,随生母避难至凉山腹地、滇南等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辽兴宗※延庆宫。
1816—1837即十世达赖。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康区理塘(今四川理塘)人。内都那布村头人罗桑年札之子。被认定为九世达赖的转世灵童之一,被迎到理塘寺,后奉旨迎往拉萨。清道光二年(1822
?—1668清初大臣。蒙古族。明朝吴允诚后裔。顺治元年(1644),投清,自称应袭恭顺侯。时江南未平,粮道阻绝,他从明总兵朱国弼驻淮阳,统理漕务,遂请睿亲王多尔衮作书遣使招降之,继招抚代州、繁峙、崞县
藏语音译,意为“一两银元”。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有两种:一种正面正方形内铸藏文“宣统元年”,下方铸面值“一两”字样,背面为一法轮图案。1909年铸造;另一种规格与第一种相同,铸有“扎西达杰”(意为
见“浪峨”(1943页)。
见“昔里吉”(1345页)。
贵州青岩各族人民反洋教斗争。又称贵阳教案。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天主教改贵州教区为贵阳教区,掌管贵州全省天主教教务。咸丰十一年(1861)五月,青岩(距贵阳约50里)各族人民过端午节时上街“游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