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孛兰奚”(990页)。
见“董山”(2184页)。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见“班第达”(1790页)。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陶质。生活用品。其形细长似鸡腿,故名。有的上下器径近似,有的上粗下细。一般为直口,短颈,溜肩,平底。是盛水或奶的容器,反映了契丹的游牧生活。
西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王莽为篡汉制造舆论,派中郎将平宪至西海(今青海湖),诱骗先零羌豪良愿等献鲜水海(即西海)允谷盐池,设立西海郡,以配东海、南海、北海郡,合为四海郡。强迫羌人离开环海平原肥美
书名。清孙承泽撰。10卷。前8卷为元朝廷事实典故,9卷录《元朝秘史》,10卷附辽金遗事。所述元朝廷事实,采取分代编辑方法,材料取自《元史》本文,尤多参据元人文集。叙次注重信实,力避芜杂滋蔓,有删繁增简
见“捺钵”(2037页)。
349—390晋代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碎奚子。自幼廉慎有志性。晋太元元年(376),父忧死,嗣立。为悼念其父,不饮酒不畋猎达7年,并委政事于将臣。以直接受西秦威胁,于太元十五年(390)向西秦遣使
见“孛兰奚”(9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