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米语音译。云南兰坪、丽江、永胜地区普米族的自称,意为“白人”。参见“普米族”(2291页)。
?——1723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一等侯伊尔德之孙。顺治十八年(1661),袭一等侯爵,授散秩大臣。康熙十九年(1680),擢正黄旗蒙古都统。二十一年,调正黄旗满洲都统。二十七年(168
鄂伦春语音译, “楚伦”意为“尖”,“安嘎”意为“房子”。是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对“仙人柱”的称呼。详见“仙人柱”(571页)。
清代纳西族高僧。一作罗生。又名立相,俗姓和。云南丽江束河人。家道清贫,以编制竹器为业。后于福国寺出家为僧,进藏学经颇有成就。回丽江后,向滇、川之藏客富商募集资金,并得丽江府知府元展成捐助,于雍正五年(
契丹部族名。原为大、小2黄室韦户,契丹开国前夕,为※耶律阿保机所征服,分置突吕不室韦部与※涅剌拏古部。开国后,成为太祖20部之一。隶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东北路统军司,戍泰州东北。
见“仡伶”(571页)。
见“详稳”(1536页)。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审判”。汉译作“首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首领,是各台吉门下主本部落大小事情断事好人”。即主要协助汗、王、台吉等领主处理本部事务,亦可作为使者处理外部
官名。满语音译。汉译言“郎中”。清代六部、理藩院及内务府等所属各司,皆设郎中以主司事。吏、户、礼、兵、刑、工部各司所设者,均置满洲缺、汉缺;理藩院者,均置满洲缺、蒙古缺;惟内务府所属七司之设俱不分满汉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占有的一种自营地。具有封建庄园性质。由隶属于土司的※俄等级耕作,土司设专人指挥和监督生产,实行固定耕作,技术较精细,产量较※“厄鲁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