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刻书家。又名袁二,字景初。江宁府上元县(今南京市)人。回族。约生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以经商为业,曾在湖北汉口开裕兴帽店,承继祖、父之志,业余以刊刻汉文伊斯兰教典籍为己任。乾隆四十三年(17
唐代回纥汗国特勤。唐武宗会昌二年(842),以国亡,偕兄嗢没斯、弟习勿啜等率众至振武(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投奔唐军。受册封为宁边郡公、冠军大将军、左威卫大将军,赐姓名李思贞,部众被置于云州、朔州等
1734—1788清乾隆帝贵妃。一称季帕尔汗。原名买木热·艾孜木。相传其遍体生香,维吾尔语称“伊帕尔汗”,故俗称香妃。维吾尔族。新疆叶尔羌(今莎车)人。伊斯兰教白山派阿里和卓女,清辅国公图尔都妹。乾隆
参见“熬茶拜唐阿”(2419页)。
即“乌古论镐”(340页)。
古代游牧民族岩画。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达里盖沟北约2公里处。布尔很哈达,蒙古语,意为“神山”。山北坡崖壁峭立,古代遗留岩画甚多。内容有各种野牲、骑者、舞蹈场面、车辆、穹庐以及星图等,表现古代游牧人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先人”之上(《北史》、《周书》所列之十二级大官中不见此称)。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明末湖广石梁土官。土家族。崇祯间(1628—1644),自带土兵粮饷,同容美(在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元助明军镇压李自成、张献忠起义军,“以功”由石梁(在今湖北五峰县西南)长官晋升为石梁安抚使。因争边
满语音译。官名。后金天聪八年至清顺治十七年(1634—1660)管理巴牙喇营事务的武官。《清会典事例·护军统领》载:“国初设巴牙喇营,统以巴牙喇纛额真,佐以巴牙喇甲喇额真天聪八年,改巴牙喇甲喇额真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