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热赫苏斯
撒拉语音译,意为“亲家之言”或“婚礼赞词”。青海和甘肃部分地区撒拉族传统婚俗。姑娘出嫁至男家时,由女方一位送亲的长辈或由女方邀请一位民间艺人,在宴席前述说嘱托词和礼赞词,以生动的比喻,贴切的说理,祝贺新婚之喜,教导和祝愿新婚夫妻相亲相爱,白头偕老;并嘱托婆家对年幼无知的新娘多加爱护、管教。有固定的韵文和内容。词语优美,诗意浓郁,耐人寻味。
撒拉语音译,意为“亲家之言”或“婚礼赞词”。青海和甘肃部分地区撒拉族传统婚俗。姑娘出嫁至男家时,由女方一位送亲的长辈或由女方邀请一位民间艺人,在宴席前述说嘱托词和礼赞词,以生动的比喻,贴切的说理,祝贺新婚之喜,教导和祝愿新婚夫妻相亲相爱,白头偕老;并嘱托婆家对年幼无知的新娘多加爱护、管教。有固定的韵文和内容。词语优美,诗意浓郁,耐人寻味。
官名。唐代始置,称军事招讨使,掌招抚讨伐事务,兵罢即废。五代设有行营南面招讨使、北面招讨使、都招讨使等。宋代多以文武大臣兼任,不常设置。辽、金沿边诸路常设有招讨司,以边区部族兵长官充任招讨使。元代多置
见“配夏哇”(1813页)。
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契丹语称作“耶鲁盌斡鲁朵”(“耶鲁盌”意为“兴隆”,“斡鲁朵”意为“宫”)。为辽世宗※耶律阮所置宫卫。宫卫制是契丹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辽史·营卫志》:“辽国之法:天子践位置宫卫,
傣语音译,“波”意为“父”或“长者”,“朗”含有“绳索”或“捆绑”之意,即专以绳索束缚他人的长官。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召片领及召勐派往下属辖区负责督察工作的特使。大多由领主的家臣或亲属充任,故当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见“格林包勒”(1808页)。
地名。又称黑河副都统府。位于今黑龙江省北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治所即今黑河市。民国元年(1912)废,改属瑷珲直隶厅。1934年,设置黑河省。沿革、民族详见“瑷珲直隶厅”。
?—172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原系五世班禅罗桑益西官员,后为拉藏汗属下。康熙四十五年(1706),受命管理后藏娘区军队。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遣军侵扰西藏,包围拉萨,他密通书
911—949辽初将领。字曷鲁。契丹族。六院部夷离堇耶律蒲古只后人。史称其端悫好施,不事生产。颇得辽太宗宠爱。会同六年(943),为南院大王,莅事清简。时以后晋石重贵对契丹上表“称孙不称臣”,辞多不尊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0月29日(清光绪八年九月十八日),清朝哈密帮办大臣长顺与俄国七河省省长弗里德在伊犁签订。此条约为※《中俄改订条约》第七、九条的派生物。共3款。规定自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