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本河卫
见“古贲河卫”(442页)。
见“古贲河卫”(442页)。
见“黑石炭”(2227页)。
?—1736清朝将领。陕西宁夏(今宁夏区银川市)人。回族。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甲一名武进士,授头等侍卫。四十五年(1706),授直隶昌平参将,累迁云南永北总兵。五十九年(1720),与总兵赵坤率
亦称“乌吉乌纲”。景颇语音译,意为“拉牛”。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因某一纠纷引起的家族与家族、村寨与村寨及至“山官”辖区之间的武装抢牛事件的泛称。汉称“拉事”。大多因人命、杀伤牲畜、盗窃及债务与婚姻
见“合不勒罕”(835页)。
见“完颜元宜”(1149页)。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掌管刑名狱讼的官员。相当于汉地之刑部尚书或断事官。长庆三年(吐蕃彝泰九年,823)所立《唐蕃会盟碑》,记有此职官。
即“诺曷钵”(1954页)。
①契丹语音译。“无极”之意。宋人余靖在庆历三年至五年(1043—1045)先后三次出使契丹,颇晓契丹语。曾在辽兴宗的筵席上作汉语与契丹语交杂的《北语诗》,受到兴宗赞赏。内有“圣寿铁摆俱可忒”句(见《契
见“元恭”(228页)。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肉”。《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几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肉为安禅,故有安禅具泥,掌家事如国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