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票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十六国时期东胡首领。《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称:“秦谓鲜卑之种居辽碣者为东胡”。率部驻牧平凉(治今甘肃平凉县),故又称平凉胡。依附于前秦,封平凉太守。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一年(386),与安定北部都尉鲜卑没奕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法坦河所。永乐七年(1409)四月,奴儿干鞑靼首领忽刺冬奴等65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所,与伏里其、乞勒尼2卫同时建立,据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伏答河流域。
契丹官署。属监察鞫狱机构。《辽史·国语解》称:“钟院,有冤者击钟,以达于上。”契丹开国时置,《刑法志》记※耶律阿保机“置钟院以达民冤”。辽穆宗时废,至景宗保宁三年(971),“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
参见“滚很召”(2465页)。
僧官名。明清对于藏族地区州一级,封授一些管理僧众统领土民的僧人头目为僧正,给予印信,敕书,依例朝贡承袭。清代有圆成寺僧正,闫家寺僧正等,隶僧录司。
①古族名。羌人的一支。以该地有白兰山(今青海黄河源西北布尔汗布达山)故名。南北朝时分布在今青海南部柴达木河流域以及四川西部地区。东北邻吐谷浑。以游牧为生,“随逐水草,庐帐为屋,以肉酪为粮”。与党项羌关
见“完颜”(1142页)。
具有典型辽金风格的佛教寺院。在今山西大同城内。因位于城南,俗称南寺。始建于唐,时名开元寺,五代后晋初,改名大普恩寺。辽末保大二年(1122)毁于兵火,“楼阁飞为埃坌,堂殿聚为瓦砾,前者栋宇,所仅存者十
见“萧永祺”(1993页)。
藏传佛教(喇嘛教)格鲁派(黄教)两大活佛(达赖、班禅)转世系统之一的称号。意译“海上师”。“达赖”原为蒙语。藏译为“嘉措”,汉译为“海”;“喇嘛”,藏语意为“上师”。明神宗万历六年(1578),蒙古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