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的方式。所谓“以土官治土民”。它是由民族地区当时的社会历史及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决定的,其肇始于秦汉,中经唐宋不断充实,至元代正式形成制度,并完备于明代,延续于清代及民国。元朝统一全国后,其疆土较之汉唐更为广阔,为巩固其有效统治,总结了历代王朝特别是唐宋以来对民族地区的统治经验,视各族首领辖区之大小及具体情况,对他们授与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及长官等不同名号,又在各族聚居的府、州、县设土府、土州、土县等世袭土官,并对土官土司的任命、品级、承袭、升迁、赏罚等都有规定,逐渐形成制度。及至明代,进一步完善对各级土官土司的职衔、承袭、隶属关系、贡赋、征调等制度,使土司制度更为完备,所谓“踵元故事,大为恢拓”。清循明制,但对土司的承袭和考核更为严格和完备,并采取某些措施分割或缩小土司辖区及限制土官土司权力,防止其势力尾大不掉。设立土司的地区,虽仍按旧俗管理其原来辖区,朝廷也不改变其社会组织与经济结构,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有很大的独立性,但土官土司一经授职,朝廷即赐诏敕、印章、冠带等信物,作为朝廷命官标志,得服从于中央王朝,听命调遣和定期贡纳,即要承担一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义务,对加强中央政权与民族地区的关系曾起过积极作用。但土司世官其土,世有其民,对辖区土民残酷压迫,肆意苛索。不断扩充势力,相互仇杀,乃至与中央王朝分庭抗礼。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及封建王朝的统治势力逐步深入这些地区后,朝廷便采取更治之法,故在明代后期,特别是清雍正以后对土司辖区逐步推行※改土归流,改过去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控制,但对一些客观条件还不成熟的地区,则仍沿旧制,一直残存至民国。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民主改革,彻底废除。

猜你喜欢

  • 纳赤思

    即“纳失失”(1268页)。

  • 耶律履

    即“移剌履”(2066页)。

  • 柯散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属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位下。耶律楚材《西游录》作可伞。即唐朝休循州都督府治渴塞城。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卡散赛,位于费尔干纳盆地北部。

  • 罗布桑达克

    1716—?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喀尔喀蒙古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二世。蒙古族。赛音诺颜部人。札萨克※策凌额驸之弟。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一世罗卜藏布林拉伊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圆寂,被确认为其转世

  • 小陇拶

    原名溪赊罗撒。末代青唐王。※唃厮啰疏族※溪巴温子。宋元符二年(1099),因其兄青唐主※陇拶降宋,被青唐(今青海西宁)大首领篯罗结等拥立为新主,时人称之为小陇拶。同年,联结青唐本敦谷、鼎凌宗和省章峡一

  • 南苏城

    古地名。高句骊筑。因在南苏水流域得名。故址因对南苏水所在看法不同,众说纷纭:或依《辽史》苏州条指在今辽宁金县境内;或说在赫尔苏河(东辽河)流域;一说在辉发河上游;旧有说与苍岩城在今朝鲜顺川、殷山地,今

  • 亦思替非文字

    又称回回文字。乃元朝立国之初即颁行天下与蒙古文、汉文通行的三种文字之一。由镇海主管其事。元朝政府的重要机关,均设有回回掾史、回回译史、回回令史等,以掌管回回文书,造回回文册等事。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

  • 土河

    秦汉时称乌侯秦水,隋称讬纥臣水,唐称土护真水,辽金称土河。今西辽河上游老哈河。契丹语曰北乜里没里,复名陶猥思没里,亦云撞撞水。源出辽※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大明城)西※马盂山,东北流。为奚和契丹族发祥地

  • 腔秃

    佤语音译,意为“树鬼”。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崇拜对象之一。佤族人长期实行山地农业,靠林木灰烬滋养庄稼,因之对林木的膜拜十分盛行,认为森林里有一位司树魂的鬼,人们每砍伐一棵大树,都得放一块石头作为付给树鬼的

  • 剌鲁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罗罗卫。永乐六年(1408)三月,与兀鲁罕河等8卫同时设立,卫治在今黑龙江省宾县西蜚克图镇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