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拉祜族神话传说中的创世祖先,见“扎底”(190页)。
扎卡提税中的一种。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将每年征收一次的※扎卡提税(牧业税和商业税),改为每年征收两次。春季牧草回青时征收的称“青税”,秋季牲畜肥壮时征收的称“白税”。
即“由屯”(564页)。
哈萨克汗。又译比里剌失。※塔赫尔汗兄弟。1533—1538年在位。时汗国处于分裂状态,各部自立可汗,各据一方。如汗国西部之阿克买德汗和七河流域的托格木汗,都各自为政,拒不服从其管辖,直接控制人口仅有两
吐蕃之别称,又称赤面国。因吐蕃妇女喜以赭色涂面,故名。藏文称作“夏森冬玛坚”,意为“食肉赤面者”,其地称“食肉赤面者之地”。此俗流传内地,唐女效仿之。白居易诗云:“元知妆梳君记起,髻椎面赭非华风”,记
清代满族女诗人。揆叙妹,侄永寿,雍正时官兵部左侍郎。著有《绣余诗稿》。
东夏国主蒲鲜万双年号。1215—1233年,凡19年。
又称“勐吴”。独龙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由三四个个体农户或大家庭中的几个个体火塘集体耕种的土地。伙耕者多是兄弟、同族或姻亲,共同占有耕地,种籽按户平摊,共同劳动(开始各户劳力出多出少不计较,后来
蒙古部落分支名。一称京师额鲁特。清代住居北京额鲁特人专称。准噶尔部台吉达瓦齐属裔。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达瓦齐惧,率众遁格登山,为喀喇巴鲁阿玉锡等袭败。复走乌什,为乌什伯克霍集斯诱执,献
1881—1934近代实业家、教育家。字梦麟,陕西西安人。回族。幼读私塾,稍长,拜师李和村习武。光绪二十七年(1901)中乡试武举。二十九年(1903),随父兄经营餐馆。曾参加辛亥革命。在西安参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