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清代藏族土司。在今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嘉绒地区。辖地东与北接卓克基土司界,南临绰斯甲土司,西接壤塘界。始祖原为杂谷土司头人。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授安抚司职,乾隆十七年(1752),杂谷土司苍旺
又称“西域炮”。元代用以攻城的一种抛石机。至元九年(1272)回回人阿老瓦丁和亦思马因创制并由回回军士执掌和教习,故名。其法是在机梢头,安放大石,后座只用少数人操纵机关,猛压梢头,巨石随竿抛掷空中,坠
藏语音译。此称吐蕃时已有。意“男仆”、“男佣人”。女仆、女佣人则称“约么”。在解放前西藏农奴制社会中,长年性佣人,多对主人有人身依附关系,不能自由离去。终身为仆者,称为“才约”,是封建农奴制度下的奴隶
见“左文襄公全集”(459页)。
1595—1665清初将领。又作吴拜。满洲正白旗人。姓瓜尔佳氏。※武理堪长子。父死,袭管佐领事。年16随军略明抚顺,后以勇授侍卫。后金天命四年(1619),从征叶赫,负重伤力战不退。六年,破明军于南寿
春秋时期晋国和白狄之间的战争。春秋初,白狄居牧于陕北和晋西北一带,晋献公为“启土”,以武力驱逐狄人。周惠王二十四年(前653),晋将里克率兵侵入狄地采桑(今山西吉县),击败狄师,狄人被迫退走。因狄人势
见“巴拉吉尔”(414页)。
①西晋时龟兹国王。据龟兹城(今新疆库车)。白霸之后。曾侮辱其东邻焉耆王※龙安。安临终时,嘱子※龙会为其雪恨。及会立,举兵攻龟兹,袭杀白山,据其国。 ②见“天山”(216页)。 ③见“太白山”(272页
丁零之一部。三国时,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在北海(今贝加尔湖)以南、匈奴以北,仍有丁零居住,史称为北丁零,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参见“丁零”(13页)。
碑铭。《西藏图考》题此刻石为《巡边记》。清乾隆六十年(1795)由钦差驻藏大臣松筠、和宁撰文,刻碑,立于江孜教场。立碑缘起系鉴于廓尔喀军入侵时,汉、藏官兵不识敌军来攻路线中之曲多江巩、彭错岭两地为可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