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滩口约
1935年日本迫使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撤退长城守军的约定。是年1月,日本关东军在热河、察哈尔交界处的沽源与国民党二十九军发生冲突。2月2日,关东军与察哈尔省的宋哲元的代表举行大滩会议,日本借此迫使国民党政府签订此约,规定国民党二十九军撤出长城以东地区,使华北地区沦陷的形势日益严竣。
1935年日本迫使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撤退长城守军的约定。是年1月,日本关东军在热河、察哈尔交界处的沽源与国民党二十九军发生冲突。2月2日,关东军与察哈尔省的宋哲元的代表举行大滩会议,日本借此迫使国民党政府签订此约,规定国民党二十九军撤出长城以东地区,使华北地区沦陷的形势日益严竣。
见“耶律璟”(1304页)。
见“里泼”(1081页)。
又称“米亚楼”,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巫师的称呼,系指能利用某种虚构的“超自然的力量”即巫术给人驱鬼消灾的人。过去怒族人普遍相信“万物有灵”,凡遇天灾或疾病,都认为是某种“鬼灵”作崇所致,
?—1647清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崇德七年(1642),以参领随饶余郡王阿巴泰征明,过燕京(今北京),趋山东,先后败明总督范志完、总兵吴三桂军,叙功予云骑尉世职,管佐领事。顺治元年(1644
详见“帕木竹万户”(1400页)。
?—167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哲伯氏。世居韩楚地方。顺治初年,考授兵科他赤哈哈番。九年(1652),中进士。选为敬谨亲王教习,授拜他喇布勒哈番(骑都尉)品级官,升刑部员外郎。时钦天监初设满官,以
见“北魏律令”(535页)。
参见“西原蛮”(698页)。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即“婆罗门”(21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