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公
解放前广东连南八排瑶族地区村寨(即排)最高头人称谓。由村民通过民主推选一位德高望重并有生产和斗争经验的老人担当,不论贫富,任期只限一年,不得连任(实际是由村寨内各房姓老人轮流充当)。其职责是根据习惯法维护村寨社会秩序,领导生产和主持重大宗教活动等公共事务,遇有战争,又是军事首领。但处理重大事件,得与寨内各房姓老人商议或召开全寨成年男子会议相讨决定。任期内虽有一些报酬(每户须给玉米2斤),但和村民一样参加各项生产劳动,也没有任何特权,具有原始长老色彩。
解放前广东连南八排瑶族地区村寨(即排)最高头人称谓。由村民通过民主推选一位德高望重并有生产和斗争经验的老人担当,不论贫富,任期只限一年,不得连任(实际是由村寨内各房姓老人轮流充当)。其职责是根据习惯法维护村寨社会秩序,领导生产和主持重大宗教活动等公共事务,遇有战争,又是军事首领。但处理重大事件,得与寨内各房姓老人商议或召开全寨成年男子会议相讨决定。任期内虽有一些报酬(每户须给玉米2斤),但和村民一样参加各项生产劳动,也没有任何特权,具有原始长老色彩。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喀喇沁部人。袭任理藩院郎中兼步军副尉。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定西将军噶尔弼征四川口外理塘、巴塘。五十八年,奉命招降察木多等处索克三丹公、朱公、吉东,龚布等处之拉礼、墨
书名。亦称《突厥语大词典》。中国第一部用阿拉伯文注释的突厥语辞书。马合木·喀什噶里编著。成书于宋熙宁五年(1072)至七年(1074)。共8卷。收词近7500条。作者全名马合木(或译马赫默德)·本·侯
哈萨克族三部之一。又称乌拉玉兹、乌拉玉斯(大玉兹)、大帐。 “大帐”或“大玉兹”,实际上势力较其余二部为弱。形成于哈萨克汗国时代。牧地主要分布于吹河、塔拉斯河流域及巴尔喀什湖南岸之七河地区。分辖乌孙、
南北朝时期北方国名。简称柔然。5世纪初柔然第七代首领※社仑所建。社仑继任柔然首领后,率众徙居弱洛水(今土拉河),创立军法,“千人为军,军置将1人,百人为幢,幢置帅1人;先登者赐以虏获,退懦者以石击首杀
藏族部落名。为“羌日六部”之一。在西藏那曲县境内。“桑雄”藏语音译,意为“广阔平原”。下辖阿巴、托如、玛尔庸、苏尔巴、森巴、扎江、森巴达孜玛、甘丹、赛东9个小部落,故称“桑雄格尔雄古”即“桑雄九部”。
?—1267元朝大臣。女真族。中书左丞相※粘合重山子。初随军攻宋。太宗十年(1238),以江淮安抚使嗣行军前中书省事。建言大将察罕废屠城旧制,使寿春城民获免。世祖中统元年(1260),授西京路安抚使,
即“完颜”(1146页)。
?—1802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乾隆十年(1745),由闲散袭佐领。十七年(1752),授兵部额外员外郎。五十一年(1786),往西宁办事。五十三年,任驻藏帮办大臣。五十五年(1790)五月,擢办
金大臣。本名阿里剌。女真族。完颜氏。隶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司属司。世宗大定十年(1170),以皇家近亲,充东宫护卫,转十人长,授御院通进。二十四年(1184),从世宗幸上京。翌年,迁符宝郎,进吏
撒拉族史称。参见“撒拉族”(24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