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
即“安市城”(907页)。
即“安市城”(907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
沙俄侵略军屠杀中国边地居民的事件。海兰泡位于我国黑龙江省瑷珲地区五道霍洛对岸,为精奇里江口西岸及黑龙江北岸所夹的半边盆地。原是中国领土孟家屯和黄河屯。1856年,沙俄以武力强行占领,改为乌斯特(结维斯
见“武落钟离山”(1289页)。
即“汪古”(1120页)。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木册安抚司(治今湖北宣恩县西南)。元末明玉珍改称长官司。明洪武四年(1371)废。永乐四年(1406),以土官田谷佐招收流散土民,复设长官司,以谷佐充长官,隶高
见“都知蕃落使”(1818页)。
1573—1672明朝东祁第十世土司。字爱宇。土族。青海民和(一说西宁州)人。祁世勋子。万历十九年(1591),袭指挥同知。四十四年(1616),为永昌参将,以功擢凉州副总兵,授平羌将军印。四十六年(
怒语音译,意为“集体耕地”。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伙有共耕的土地称谓。原先每个父系家族公社都有集体公有土地,实行共同劳动,按户平均分配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解放前夕,已将大部分家族公有土地以一块
见“窝集部”(2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