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巴
见“保八”(1680页)。
见“保八”(1680页)。
蒙古族尊敬师长的传统习俗。古代,上至贵族、首领,下至黎民百姓都尊崇师长。成吉思汗亦然,所到之处,不分民族、宗教信仰,广收各种有知识技能的人才,给予重用,如丘处机(汉族,道教徒)、耶律楚材(契丹族、佛教
古族名。见“骊戎”(1970页)。
朝鲜族民间信仰的宗教。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消失。原系创立于1860年的“东学教”,以表示与“西学”(天主教)对立。1906年改此称。此教是以朝鲜族原有的天神思想为基础,并吸收儒、佛、道三教及若干图腾
见“叟”(1703页)。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奕蠡王(汉代称谷蠡王)之下,左右渐尚王(汉代称渐将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
即“完颜昂”(1144页)。
清廷为确认藏、蒙地区喇嘛教转世大活佛而制定的制度。“瓶”藏语为“奔巴”,一作“本巴”,“金瓶”亦称“金奔巴”。清廷为防止蒙、藏大贵族在活佛转世时操纵作弊而制定。乾隆五十七年(1792)确立,次年复于《
书名。金末元初人王鄂撰。4卷。鄂(1191—1274)字百一,亦作百翼,曹州东明(今属山东省)人,金正大元年(1224)登进士第一,哀宗时为左右司员外郎。金亡降元,官至翰林学士承旨。是书为鄂随哀宗在蔡
辽封爵。开泰五年(1016)五月(一作十月),圣宗弟秦晋国王耶律隆庆次子遂哥受封。
①水族地方治安联防组织。始建于光绪二十年(1894)。时贵州三都县九阡及榕江县水尾等地水族29村寨,为保障地方安全,由寨老们协商建此组织以实行联防。制定“议公白告”之12条规定,刻石立碑以为凭证。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