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台碑
见“女真进士题名碑”(149页)。
见“女真进士题名碑”(149页)。
唐代云南碑刻。在今安宁县大石庄葱蒙卧山上。武则天圣历元年(698)立。时武后易国号为周,故碑额题《大周故河东州刺史之碑》。成都人间丘钧撰文,王仁求长子王善宝书写。碑高281厘米,宽150厘米,凡34行
土族语音译,亦称“卡安过”,意为“领头人”、“总管”。旧时青海互助地区土族对村寨头人的称谓。一般由民众推举产生,或由村民挨户轮流担任。但多由富户充当。任期1—3年。职责是:召集村民商议宗教或其他重大事
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裁判案件的一种习惯法。通常用以判断较大、较复杂的案件,如盗牛、土地纠纷等。在一方怀疑,一方否认时,便请来山官、董萨(巫师)主持闷水裁决。在裁决仪式举行之前,当事人双方请求各自亲友资助
见“梁后”(2125页)。
东突厥反唐首领之一。又作奉职。原为单于大都护府辖内突厥首领。调露元年(679)十月,联合※阿史德温傅率单于大都护府辖内突厥部众反唐,拥立阿史那泥熟匐为可汗,24州突厥部众皆应之,众至数十万,击败来讨之
652—710唐代佛教译经师。又译施乞叉难陀。祖籍西域于阒(今新疆和田)。通大小乘及外学。武则天(684—704)时,应聘携《华严经》梵本至洛阳。证圣元年(695),于大遍空寺与菩提流志、义净等合作,
金代钞币之一。宣宗元光二年(1223)五月,以绫印制。每贯折“贞祐通宝”钞50贯。与银钞等诸钞并行。行之未久,银价日贵,钞价日贱,民仅以银论价。金廷遂定法以纠之,银1两不得过“兴定宝泉”300贯,凡物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
见“西阳蛮”(696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萨尔特鄂拓克。原为希布察克部一支。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驻牧喀什噶尔(今喀什)西南伊勒古楚卡伦外,与※察哈尔萨雅克部相邻。主要从事畜牧业。隶喀什噶尔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