尕最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下设“三长”,各行其责。所有撤拉人在宗教上均得服从其管理。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被废除。参见“尕最制度”(583页)。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下设“三长”,各行其责。所有撤拉人在宗教上均得服从其管理。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被废除。参见“尕最制度”(583页)。
?—前12或前11西汉时乌孙小昆弥(王)。※乌就屠孙,※安日弟。成帝鸿嘉四年(前17),兄安日为降民所杀,诸翎侯大乱,汉遣故金城太守段会宗为中郎将,安辑乌孙,立之为小昆弥。时大昆弥雌栗靡强,诸翎侯畏服
清乾隆年间居住于汗哈屯山(位于前苏联卡通河西南)乌梁海人总称。旧属准噶尔部管辖。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进攻达瓦齐后,令喀尔喀副将军青衮咱卜等前往抚服。七月,清军至萨噶勒巴什岭,遣副都统敦多卜、贝
碑铭。记述清军入藏胜利击退廓尔喀军经过的刻石。乾隆五十八年(1793)内阁侍读学士军机处行走杨揆撰文。碑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文见《西藏奏疏》。记乾隆五十三年(1788)廓尔喀侵掠后藏,大将军福康安领参赞
1058—1077辽太子。小字耶鲁斡。契丹族。为辽道宗※耶律弘基长子,天祚帝※耶律延禧之父。自幼聪慧,好学知书。清宁九年(1063),6岁时,封梁王。翌年,随道宗行猎,三发三中,深得道宗宠爱。咸雍元年
见“锵清”(2452页)。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
①(?—1208)蒙古国建立前兀都亦惕蔑儿乞部首领,尊称“别乞”(意“族长”)。又译脱黑脱阿。因蒙古部铁木真(成吉思汗)父也速该曾掠其弟也客赤列都之妻,结怨为敌。为复仇,袭击蒙古部,掳铁木真妻子和庶母
历代官府发给僧尼的凭证。得此即可证明僧尼身分,豁免地税、徭役。唐宋时由掌管僧尼簿籍的祠部发放,有时出售度牒,以充军政费用。宋南渡后,军费大增,度牒收入为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之一。清政府亦行此制,目的在
?—1454明景泰年间苗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二月,与侄黄龙、韦保等率草塘、江渡等地苗民起义,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屯寨营堡,杀官吏。受黄龙派遣坚守水坪大寨。五年,
483—497北魏太子。字元道,又字宣道。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长子。生而母死,由冯太后抚视。太和十七年(493),立为皇太子。十九年,奉诏赴平城奔太师冯熙之丧,其进止礼仪,皆是父所定。父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