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嘉木参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六年(1751)被封为噶伦,照诸噶伦例赐札萨克台吉职衔,是为喇嘛奉旨补放噶伦之始,为三俗一僧。同年,因准噶尔进藏熬茶,与噶伦共议,于要隘处添设兵役,巡卡备御。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六年(1751)被封为噶伦,照诸噶伦例赐札萨克台吉职衔,是为喇嘛奉旨补放噶伦之始,为三俗一僧。同年,因准噶尔进藏熬茶,与噶伦共议,于要隘处添设兵役,巡卡备御。
参见“吐番等路宣尉使司都元帅府”(772页)。
1485—1543※东察合台汗国第十三代汗。蒙古族。※阿黑麻汗长子。1501—1502年,※阿黑麻汗出兵支援兄※马合木汗抗击月即别昔班尼汗时,受命留守※吐鲁番,监国,赐汗号。1504年,父卒,嗣位。在
书名。纪传体清史未定稿。赵尔巽(1844—1927,汉军正蓝旗人)主编。529卷,1914年设清史馆开始修撰,1927年大致完稿。参加编撰的前后约百余人,以柯劭忞、王树楠、吴廷燮、夏孙桐、金兆蕃等出力
见“匝布梯墨克塔布伯克”(473页)。
?—1860清朝大臣。内务府汉军正黄旗人。董氏。由内务府笔帖式,历堂主事、员外郎、造办处郎中、杭州织造、骁骑参领。道光二十一年(1841),充粤海监督。二十三年(1843),偕两广总督耆英等和英国签订
藏语音译,意“游民”。旧时西藏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指一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有劳动能力,而主要依靠不正当方法,如行乞、卖淫、偷盗谋生者。与内地“游民无产者”不同的是在民主改革前仍保持着对农奴主的人身依
清初满族统治者为安排八旗官兵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清政府对北京周围500里内广大汉族官民的田地,先后经过3次大规模的圈占:第一次是顺治元年(1644)十二月,令户部圈占近京州县无主荒地及明朝皇亲、驸马、公
广西南丹瑶区土司统治时的基层组织。传说瑶族最早迁入南丹时,聚居在八圩、关东(今大瑶寨)、哩乌(今瑶里)、岜地,形成四个部落。土司势力浸入瑶区后,基层设亭进行统治,故名。后人对四亭所在地说法不一:有说是
即“那牙勤”(929页)。
见“玛罕木特”(9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