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族的景颇支语(载瓦支语称“吾戈拢”)。原指景颇族原始社会时期所实行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方式。当时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个体家庭经济的确立,逐渐演变为一种换工方式,
(1461~62—1540或1542)托钵僧。新疆和卓系之祖。一名穆罕默德·达尔维西·毛拉纳·和卓·卡山尼。号阿哈玛特和卓。伊斯兰教苏菲派纳克什班底派第五世教长。原籍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早年在中亚土
?—前60西汉时先零羌首领。宣帝(前74—前49年在位)初归汉,受封“归义羌侯”,居湟水流域。时诸羌豪要求渡湟水北畜牧,汉光禄大夫义渠安国应允上奏。羌人缘此言先后渡湟水,郡县不能禁。神爵元年(前61)
1746—1809清代文史学家。江苏阳湖(今武进)人。字稚存,一字君直,号北江。乾隆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纂修官,参预修撰《高宗实录》,旋督贵州学政。嘉庆四年(1799)以直言朝政获罪,谪戍新疆
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凡府中,曰“府解”。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弘治(1488—1505)间,因不堪忍受地方官吏与土豪的欺压和搜刮,在凤凰山区号召壮族农民进行武装反抗,率众攻占古田县城,县令弃城出逃。后县令遣典史入县
? —1641清初将领。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原系察哈尔蒙古,后率众投后金,授三等副将世职。天聪三年(1629),从军征明,击松山步兵,率先冲入敌阵,大败其众。崇德三年(1638),复征明,至北京,同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
参见“热河特别区”(1857页)。
见“曷苏馆”(16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