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巴噶什部
参见“冲巴噶什部”(882页)。
参见“冲巴噶什部”(882页)。
门巴族妇女服饰。门巴语音译,意为“披挂在背部的整张毛皮”。相传唐代文成公主入藏时背披毛皮,当地妇女竞相仿效,后相沿成俗。一般为牛犊皮,岩羊皮或麂子皮等,以周围有白毛者为佳。民间以为妇女出门必须披挂此物
苗族服装。苗语称“乌背”。流行于贵州东南部雷山、凯里等地。无领、中开襟、襟边与袖子等处有精巧刺绣,花纹斑烂。一般仅在盛大节日、婚丧时穿用。名称源于古代男子出嫁时穿的婚服。传说古代苗族男子出嫁身着漂亮的
即“岭表录异”(1395页)。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石汗那国艳城(位于今兴都库什山麓)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双靡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清代碑刻。见“太平寺锡伯碑”(273页)。
古地名。秦为夜郎且兰地。汉属牂柯郡。唐贞观(627—649)中,改播州,治所在今遵义市。宋大观(1107—1110)中,置遵义军。嘉熙三年(1239),置播州安抚司。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改为宣
? —1414明代藏传佛教名僧。又称宗巴斡。藏文《青史》称本勤(意为“官长”)约斯南喀巴巴藏卜。藏族。先世曾受封朵甘卫指挥使。驻西藏昌都东南贡觉县(明译“馆觉”),故又称“馆觉僧”。永乐初,受明招谕。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乡村首领,类似村长。负责处理村中一切事务,解决争端,对外交际,筹办“唱哈”节及公益事项,执行祭祀、召集会议,宣读和执行村约等。由村内有名望的老人组成的“嘎古”集团推选能说会道、有办事能
见“阿武”(1193页)。
见“盘瑶”(20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