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什
即“榜什”(2420页)。
即“榜什”(2420页)。
1858—1931清朝大臣。字吉甫。号素庵。蒙古镶蓝旗人。光绪举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为山西按察使、布政使。后历任陕西布政使、巡抚、江西巡抚。三十年(1904),调察哈尔都统。次年,任陕西总督
地名。战国时为古羌人活动地区。秦时为塞外地,后划入陇西郡枹罕县。西汉时,一度为羌人占据,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分属金城郡枹罕县和陇西郡大夏县。东汉初,为窦融所据,寻复原建制。三国至西晋,仍分属金
224—270高句骊国第十二世王。东川王※忧位居子。三国魏正始四年(东川王十七年,243),立为太子,东川王二十二年,父死,即位。在位期间,曾以精骑大败魏兵于梁貊(疑是汉籍中之“小水貊”)之谷。在位二
?—715唐代畲族先民起义首领。广东潮州人。总章二年(669)与族人雷万兴、苗自成等人领导广东潮州、福建南部畲族人民反抗唐王朝的起义。景龙二年(708),与义军首领雷万兴及苗自成子又领导了广东潮州大规
见“谢法成”(2301页)。
清代哈萨克中玉兹(鄂尔图)分支部落名。又译柯勒依。先民为蒙元时期克烈部。南宋嘉泰三年(1203),克烈部首领王罕被成吉思汗战败后,被迫西迁,后遂融合于哈萨克,为左部哈萨克重要成员之一。乾隆二十二年(1
明代云南地方土官。孟波人。傣族。原为麓川思氏地方政权的招鲁(土官、地方首领)。洪武三十一年(1398),附明,建文四年(1402),任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知州。永乐元年(1403)二月实授。同年,
即“论弓仁”(923页)。
书名。元官修。卷数不详。起至顺三年(1332)十月宁宗即位,迄同年十一月(共四十三日)。元统元年(1333,一说二年,1334),由翰林学士张起岩、欧阳玄、谢端等与文宗、明宗实录一并纂修。成书年代亦不
明朝州县统治的基层组织。以110户为1里,里分10甲。后转为明三大徭役(里甲、均徭、杂泛)名称之一。参见“里甲制度”(1081页)。